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途径包括:
首先,若双方通过友好商榷决定
解除合同时,这种情况下,当当事双方达成解除合同的共同意愿后,原有的房屋租赁合同便自动解除,而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常是通过签订《解除房屋租赁
合同协议》来实现这一点;
其次,倘若并非基于
协商解除,而是根据法律规定的特定因素进行解除的场合,则提出解除
租赁合同的一方有义务先行向对方发送通知。
在严格意义上来说,一旦该通知送达到对方手中并生效,房屋租赁合同便宣告解除。《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
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