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情况下,在经历了约30至60天的时间跨度之后,
取保候审的对象将被移交至检察院
审查起诉部门。
在此过程中,需经过两个特定环节:
首先,取保候审的相关资料需提交给检察院
起诉科进行审查;
紧接着,在法院进行审判阶段;
其次,若起诉科认为材料不足以支持指控,则会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相关
证据材料。
当公安机关已完成补证工作后,起诉科再次对材料进行
复审,若无问题,则会向公安机关发出
解除取保候审状态的决定书。
2.值得注意的是,
保释即为
刑事诉讼法领域内的取保候审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手段,被取保候审的人员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或寻找合适的保
证人为其
担保,以确保
刑事诉讼能够得以顺利进行。
此种制度往往适用于罪行相对较轻、无需
拘留逮捕但需限制其活动范围的
犯罪嫌疑人群体。
然而必须明确,这并不代表取保候审可以轻易地终结案件的司法程序,仅能视作对原有
强制措施的调整和改变,实际上,在整个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取保候审仍然保留在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
保证义务;
(三)享有
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