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未成年人致他人
轻伤之情形,其是否需要对
刑事责任承担作出相应解答,需依据不同状况而定:
首先,若该未成年人年满十六周岁,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年龄段为完全
刑事责任年龄,意味着此类未成年人需对其
犯罪行为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其次,若未成年人身处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之间,则按照相对刑事责任原则,在此阶段,即使因致他人轻伤构成了
违法犯罪行为,但由于此类
犯罪并不属于重大犯罪范畴,因此无需对此类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如若未成年人未满十四周岁,尽管导致他人轻伤的行为无疑构成了事实犯罪,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此类未成年人员将不予实行
刑事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