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中,企业强制员工进行额外工作而未提供相应报酬的行为被视为严重违规,显然是违反了法定
权利和义务的。
根据现有的
劳动法法规,企业必须为员工的额外工作付出应得的薪资福利待遇。
因此,我们建议您可采取劳动
仲裁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雇主
追讨所欠
加班薪酬。
若经协商未能取得圆满解决方案,您也可考虑通过
司法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
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