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取
离婚证书之后,男方能否要求返还
彩礼,这主要取决于夫妇二人是否在
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过;
以及男方是否因支付彩礼而导致个人的生活遭遇困难,已无法依靠自身的力量维持当地最低标准的生活水平。
若是夫妇二人在婚姻关系中未曾共同生活过;
或者是父母为了支付彩礼而使男方的生活陷入困境,以至其无法通过自我奋斗来达到当地所需的最低生活水准,那么在此情况下,男方在办理
离婚手续之际便有权要求返还彩礼。《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