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盗窃案件当中,即使被盗者遗失的财物也应当视为盗窃的总体价值,并且依据这部分财物所占总盗窃价值以及涉及的
犯罪情节等因素来决定对
行为人应适用何种
刑罚。
2.所谓的“盗窃罪”,就是指具有
非法占有所获取公私财物的企图,通过秘密手段
窃取他人财物且达到一定数额或次数、擅自闯入住户实施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
扒窃公私财物的危害行为。
对于那些不择手段地偷盗和侵犯他人权益,造成公私财务损失的行为,应当依法对其进行审判,从而打击此类
违法犯罪活动。
具体而言,盗窃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独
处罚金;
一旦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应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附加罚款或
没收财产;
而对于盗窃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此外还需再加上罚款或者没收财产的惩罚。
以下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能够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状况,合理考虑社会治安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本地区执行具体数额标准,且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