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而言,夫妇在婚姻持
续期间所取得的所有财产,均应视为其共同资产。
夫妻间的结合并非仅仅建立在人身关系的基础之上,同时还包含了
财产权益的交融在其中。
如此看来,若双方在完成注册
结婚手续后,便应该共享经济收益,并共同承担财务风险负担。
因此,无论婚后购买的车辆是否仅登记了某一方的姓名,倘若此车是用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购置的,那么该车辆必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