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四十六条的明确规定,
行为人和相对人在制造
虚假意思的情况下实行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我们讨论过的“
阴阳合同”模式之中,被称为“阴合同”的那份并不具有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
因为它并未反映出
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这显然代表着行为人和相对人在制造虚假意思的情况下实行的这一系列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效果,也就是说,这一行为被宣告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