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参与洗钱活动并从中获利两万元的人,通常会被判定为“提供信息网络资源”的
犯罪场景中,属于严重的情节范畴,从而构成了我们通常所说的“
帮信罪”(提供信息网络资源罪)。
对于此类涉案者,一般情况下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留并罚款。
另外,如果涉及的单位也触犯了这些法规,那么对应的单位将会面临
罚金惩罚,同时对其主要负责任的管理者以及其他相关
责任人,也将被
判刑期在三年以下,伴随着拘留或罚款的
处罚。
然而,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
如果他们同时还触犯了其他的
犯罪活动,那么将会按照更加严厉的法规予以定罪处罚。
确认“帮信罪”的关键因素主要包括:
犯罪的主体,这一般都是个人而不是团体;
犯罪的动机,通常表现为故意,也就是明确知道自己正在给他人进行的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持;
犯罪涉及的事物,主要为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序管理。
同时,犯罪活动的实质就是针对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
如何判断
情节严重?首先,是指该活动已经为超过三个的对象提供了帮助;
其次,是指支付结算的总金额高达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再者,是用投放广告等方法来获取资金,达到五万元以上;
最后,则是实际获利已经超过一万元。
还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某个对象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问题受到了相应的
行政处罚,然后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话,这种情形也被视为情节严重。
同样,如果被支持的目标实施的
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影响,也会考虑其为情节严重。
当然,以上只是列举了一部分可能导致情节严重的情况,具体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