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事宜作为一种典型的民事案件,其本质乃是父母或者其他具有法定
监护责任的人士,对于未成年子女在生活和教育方面所需之经费所应承担之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所谓抚养费,实则是当上列人员未能完全履行甚至无法履行
抚养义务之时,支付给未成年子女用以满足生存和接受教育所需的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