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婚前的财产转账能否得以追索,关键在于这笔转账在法律层面究竟被界定为何种性质。
如果我们能够证明这笔转账的性质为借款,那么毫无疑问,我们有权对此加以追索。
然而,假如这笔转账被界定为
赠予性质,依据现行法例其在原则上已无可能获得追索,但若存有特殊情况,仍需另行考虑能否获得追索。
具体而言:
1.若转账性质被确认为借款,相关
当事人应当于还款到期日起的三年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追讨
债务,否则将会面临
诉讼时效终止,导致最终
败诉的风险。
2.若相关方将
财产赠与他方,且受赠人已经明确表示接收赠与,此时赠与行为已经完全成立,无法再对此发起追索。
然而,如受赠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赠与人有权
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赠与人
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于赠与人负有
赡养责任却未能履行;
(三)未能履行
赠与协议中所约定的相关义务。
3.赠与人生效的
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缘由之日起的一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