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若发生打架事件,其
报警后的有效
追诉期限为六个月。
如违反
治安管理之
违法行为未在这期间被公安机关察觉,则将不再对其实施惩戒,追诉期限
自首次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反之,若该违法行为具有持续或继续状态,则追诉期限则应从行为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
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