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无证驾驶导致他
人死亡的情况下,肇事者主动
自首将对其
刑事责任产生显著影响。
对于这类悔过并承认罪责的犯嫌人员,法律规定有权予以从宽处理乃至酌情
减轻处罚。
所谓“自首”,是指在罪犯实施了违反
刑法的行为之后,能够主动向公安机关、司法机构甚至与此相关的任何其他权威组织坦白自身所犯之罪行,表现出自觉自愿接受制裁的认罪态度。《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
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