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合同的更名问题,需要分两种情形来考虑:
首先,若该合同已完成了备案手续,那么此时就无法对其进行更名处理。
国家明确要求
商品房预购方不可将所购买的尚未完工的预售住房再度转让给他人。
在预售商品房完全竣工并交付出售后,以及预购方成功取得
房屋所有权证书之前,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该遵守规定,不能为其办理任何形式的转让手续;
其次,若是
购房者已经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签约,那么他/她就需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开发商对此表示赞同的话,就必须先撤销原本的合同,待原合同被撤销后,再与买方签署新的合同并再次予以备案,如此操作即符合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