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
涉案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的
入室盗窃犯罪行为,其
处罚力度通常被划定在
有期徒刑三年以下、
拘留或
管制不等的
刑罚范围之内,且需支付相应
罚金。
在这里提及的
盗窃罪定义,主要是指
行为人采用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方式,实施了秘密
窃取公共资源或
私人财产的行为且金额较大,或者存在
多次作案的情形。
其中,所涉及的
盗窃行为若指向普通物品,则要求其平均总价值在1千元以上;
对于贵重商品而言,其总价值则需要达到3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之间,甚至更高的30万元至50万元人民币的程度,这将被视为盗窃罪的发生标准之一。
2、我们援引的法律依据出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尤其是第二百六十四条的内容,这一章节明确指出了盗窃罪的构成要素以及其惩罚措施。
从总体上看,
刑事诉讼中的
立案金额被设定为至少一千元人民币,这也是法院和检察院在审批相关案件时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得出的结论。
该解释的第一条规定了盗窃罪的不同量级标准,即当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1千元至3千元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以及超过30万元人民币之后,就应当依法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及“
数额特别巨大”等不同级别。
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量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出本地区实际执行的具体数额准则,并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报审核通过。
此外,如果盗窃行为发生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以及盗窃地点难以确切查实,那么对于涉案金额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的界定点则需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份的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进行判断和裁决。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客观行为指向毒品等被视为
违禁品的案件,也应按照盗窃罪处理,但需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区别对待,酌情给予罪犯适当的刑罚处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