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为主体实施
盗窃行为并且实际上
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即可认定其罪行已经既遂。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抢夺公共和私人财物这一行为,必须达到一
定金额标准或多次实施才能构成
犯罪。
换言之,这是成立
抢夺罪所必需满足的法定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既遂的判断标准在于
行为人实质性的占用了他人的财产。
值得一提的是,
抢劫罪是所有
侵犯财产罪当中危害程度最为严重,性质最恶劣的一种犯罪形式。
通常来说,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主要动机,采用武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迫性地获取他人的财产,那么这种行为便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要点,也就构成了抢劫罪。
尽管从
法规层面看,立法者对抢劫罪的数额及情节并未设立明确的限制,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在法律上看起来胎儿很小,造成的损害不大且无妨大局,就不被视为构成了抢劫罪。
举例说明:
某些青少年可能会出于好玩进行一些调皮式的
抢劫活动,他们的行为基本上比较克制,而且数目极其有限,比如只向对方强行索要少量的财货、抢劫少量的食物等等。
由于这些行为在法律上看起来胎儿很小、造成的损害也并不大,因此它们只是普通的
违法行为,还远不足以构成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携带
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