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指出,
缓刑并不等同于直接当庭释放。
在司法实践中,只有那些经过
刑事审判后被判定无罪的人才会接受当庭释放。
然而,缓刑则是对已经触犯了刑律并确定构成
犯罪、理应受到
刑罚制裁者的一种特殊
处理方式。
具体来说,就是先宣告其有罪,但暂时不
执行判决书中所判处的刑罚。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以及其他轻微犯罪的,如果符合如下几个条件,那么就可以考虑采用缓刑制度:
(1)
犯罪情节较为轻微;
(2)具有明显的悔过自新之情;
(3)没有再度
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4)厘清宣告缓刑对于其生活区域内是否有重大消极影响。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那些不满十八岁的青少年、孕妇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来讲,他们的缓刑申请通常会得到更加优待的审理与审批。《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