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经营规模来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地点以及合法注册的企业名称,这使得它更接近于小型公司的性质;
然而,个体工商户在此方面可以相对灵活,他们既可以无需企业名称的支撑,亦可不必依赖固定的经营场所;
其次,就分支机构创设而言,个人独资企业具有设立分支机构的资格;
相比之下,根据现有的
法规,个体工商户并无此项权利;
再者,财务制度及税收政策的差异也是两者的显著区别之一,个人独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自觉建立财务机制并进行精确的会计核算;
但在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中,是否实行会计核算存在着诸多争议,若税务机关并未对此提出强制要求,那么他们也有可能选择放弃会计核算工作;
此外,关于适用的法律条文及其具体条件也各有差异,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来设立的;
至于个体工商户,则须遵循《
民法典》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
最后,对于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需要用其个人的全部财产为
企业债务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然而,个体工商户的
债务若是由个人独立操作的,那么债务便应由
个人财产负责偿还,如果属于家庭经营的范畴,
合伙人则需共同解决
债务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
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