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此明确指出,
结婚后所购得之房产,无论该等房产是由夫妻中的任何一方独立
出资或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均依法认定为夫妻间的
共有财产。
就婚后购置之房产所涉及到的众多现实状况以及如何判断其应归属何种性质的
夫妻共有财产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根据详细的事实情况并且运用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精准分析和判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所提出的原则性规定来看,“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可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享所有权:
首先,是双方的
工资收入、各类奖金及劳务报酬类收入;
其次,包括生产经营盈利、投资回报及
知识产权由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再者,对于
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未注明为个人单独所有的财产,同样也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最后,尚未明确规则的其他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