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律师回答说,
买断工龄款项通常被认为是夫妻双方的
共有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获取的收入和资产都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的
共同财产。
因此,在此期间内获得的用于解决买断工龄问题的款项,其再就业
补偿金额实际上具有专属性质,可被视为由某一方单独
继承。
至于剩余部分的补偿金额,由于这类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对员工的
职业病付费,并不具备过于强烈的人身属性,因此应被视为家庭的共同财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了以下这些
个人财产的定义:
(1)一方在
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
(2)一方因遭受过
人身伤害而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3)
遗嘱或者
赠予合同中明文规定仅归属某一方的财产;
(4)专供某一方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
以及(5)其他应当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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