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我国道路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以及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即日起至7月5日止,对所有持有或即将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从业资格证”)的道路运输
从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
法规的要求,在所持有的从业资格证
有效期截止前30天之内,前往原审核发证机构办理延续换领新证手续。
同时,需要普及和明确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我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有效期为六年,
逾期未办理换证手续的从业人员需承担相应的
行政责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