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此明确指出,关于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依照我国截至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应在得知或理应得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启动。
然而,如
债权人在知晓撤销事由之后明确表达反对或通过自身行动传达出放弃
撤销权之意向时,则不受此期限限制。
另据同法第五百四十二条规定,如债权人在其自
债务人行为产生之日算起的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那么该项撤销权将依法失效。
需要注意的是,当债务人行为所触及到的债权受行使撤销权的保护,若此种行为得以实实施行,则从行为发生之日起便缺乏了任何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