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债务拖欠引发的
民事纠纷案件,各地区的
律师服务费用有所差异,具体价格要依据案件标的以及复杂程度来确定。
其次,对于承担
律师费用方面,可参考以下几个分类标准进行衡量。
第一类是“无财产争议”的
案件类型,主要包括普通的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
行政案件等,如果这些案件不涉及到任何
财产权益的争夺与归属问题,那么根据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和繁琐程度以及处理案件所需要的时间等多重因素,律师的服务费用应在人民币6,000~100,000元范围内协商确定;
至于在外地发生的同类案件且同样未牵涉财产权益,
代理费不宜低于人民币20,000元。
第二类是“法律文书撰写”业务,比如代表
当事人草拟、修改或者审查法律文件,收费标准将综合考虑法律文书的性质、难度以及所需的工作量等因素,此类业务的服务费每份大约在600~2,000元间商议。
第三类是“律师见证”事务,该项服务可能因为每份文书的性质和所需时间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每份将在人民币2,000~10,000元范围内洽谈后确定。
第四类是“代办公证”事务,律师
代理此事项的具体事务有所差异,每位客户需支付的金额也会相应变化,一般每件事务应在人民币1,500~3,000元范围内商定。
第五类是“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事务,如果代表客户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则根据签署该文件的难易程度、文件的用途和处理该业务所需的时间等因素进行定价,这类业务的服务费每位客户大约在人民币1,500~20,000元之间协商确认。
最后,“律师调查”业务,涉及对调查对象的取证工作,详细的费用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和调查策略来商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
虚假报告的,人
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
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
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