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所致使之指向对象之不同,我们可将
赔偿责任划分为:
人身伤害、
财产损害及精神损伤三大类,每种
赔偿类别下支付的相应金额亦有各自的
适用范围。
首先,关于人身伤害方面,任何对他人人身造成的伤害,均应对
医疗费用,护工服务费用,交通出行费用,营养补给费用,以及住院时期所需的伙食补贴费用等为治疗与康复阶段所产生的合理开支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还需赔偿由于
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对于造成身体残缺的情况,除以上费用外,还应负担辅助器物费用及
残疾赔偿金;
如若将对方置于死地,则还需追加
丧葬费用及
死亡赔偿金。
其次,在涉及财产损害时,
侵权人应对被侵权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或侵权人因此所得的收益负责进行赔偿;
然而,如果被侵权方的损失及其得到的收益难以用明确数字表示,或双方无法就
赔偿金额达成共识,他们可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请
诉讼以寻求解决。
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最后,当对自然人的人身权益造成严重
精神损害时,受害者有权要求
精神损害赔偿,尤其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对具有重要人生意义的特定物品的侵犯行为引发了强烈精神痛苦的情况下,受害者更应该寻求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