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父亲再婚之后购买或建造的房产,其后母有权进行
继承。
但必须满足以下两个重要条件:
首先,这位父亲在世之前并未留下任何形式的
遗嘱,明确表明他并未将房
产权益分配给其继母;
其次,需证明这个房产并非建立在父亲与其后母的婚姻关系基础之上,即该房产不是他们夫妻的
共同财产。
尽管这个房产并不被视为他们夫妻之间的
共有财产,但作为父亲个人的合法财产,后母享有
继承权,并且她还是所有
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的首位。
然而,请特别留意,只有当父亲已经正式与其后母注册登记
结婚,并且领取了
结婚证书,此时她才能拥有这种继承权。
如果这个条件尚未满足,那么后母亲将无法成为合法的继承人之一。
关于遗产的继承方式,我们需要根据以下两个情况做出判断:
第一种,如果父亲在去世前留下了明确的遗嘱,那么就应该依照遗嘱上的规定来处理;
第二种,若父亲并
无遗嘱遗留,那么就要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中规定的
法定继承方式进行。
具体来说,法定继承是指由父辈的
直系长辈亲属(父母、子女和配偶)共同继承,如果第一
顺位继承人都已经去世,那么就是由第二顺位继承者(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来继承。
关于遗产的
分配比例,按照规定,1)对于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他们在
遗产继承中的份额一般应保持平等;
2)在对生活遭遇特殊困境且又
丧失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
3)对于那些为继承人付出较大救护责任或者一直与死者共同生活的亲人,在分割遗产时可以考虑多分给他們一些;
4)对于有
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如果放弃承担抚养义务,将面临部分或全部剥夺
财产继承权的可能;
5)如果全体继承人达成共同协议,也可不再采取
平均分配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
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