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
故意伤害行为必须引发的是
受害人受到
轻伤以上程度的伤害结果,这才满足构成故意
伤害罪的条件;
2、其次,在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时,衡量其标准往往是导致轻伤以上性质的伤害程度。
这里所说的“轻伤”既包括了具体的轻伤,也涵盖了重伤乃至死亡的情况;
3、进一步地,倘若任何一方
当事人依法提出
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
民事诉讼部分,他们仍有权进行和解。
只要双方能达成一份妥当的和解协议,那么应严格遵守协议中约定的各项义务进行履行;
4、最后,我们需要知道,所谓的“轻伤”实际上是指由于物理、化学以及生物等多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之后,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的状态,但同时这种伤害程度尚未达到重伤的级别亦非
轻微伤害。
而在进行相关鉴定时,应全面分析并综合评定这些外界因素对人体造成的原始性损害及后续产生的后果,例如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发的并发症及后遗症等。
至此,我们需明确一点,即任何人均不能故意非法实施破坏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否则一旦他人因遭受身体权利侵害且伤势达到轻伤以上等级,那么实施的加害方就存在被法院判处
刑罚的可能性。《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