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婚仅满一个月之际,若满足法定的退还
彩礼条件,男方有权提出撤销赠与并请求归还彩礼,反之,则彩礼应由女性全权享有。
而符合该项申请的具体标准为:
首先,男女双方虽已完成
婚姻登记程序,然而实际却未能共同生活;
其次,婚前男方给予款项,导致
赠与人在经济上产生困难。《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