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资金周转所需而向他人借款,此类款项属于夫妻双方的
共同债务。
此外,由商业活动带来的收入也被视为夫妻共同财务资产,并且通常会用于家庭的日常开支。
因此,只要是为了经营业务而进行的借贷行为,都应该被认为是夫妻共同承担的负债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