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并非必须于
工资支付时交纳。
具体而言,社会保险乃是由属地的
社保管理机构根据其相应的工作规划,要求用人单位务必在特定的时间区间内完成缴费责任。
然而,这一时间段未必与
工资发放的周期完全相符。
因此,从实际情况来看,并不是所有社会保险都必须在工资支付的同时进行交纳。《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
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
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