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不幸离世后,关于其遗留下来的
信用卡债务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处理:
首先要确定的是,若
借款人在申办贷款之时,已获
家属或其他第三方签署的附属还款责任协议,则在借款人长期未能按时还款时,贷款机构有权对其
担保人实施相应的
担保责任,以承担起剩余欠款的支付责任。
其次,在无其他第三方进行
担保的情形下:
①对于选择采用房屋作为
抵押物进行贷款的借款人而言,若
逾期期数达到半年左右的时间节点,通常情况下,各家银行或信贷公司将会向法院提出
房产拍卖的
诉讼请求,且从该拍卖所得款项中,优先用于偿还尚未清偿的欠款;
②至于由家人代为还款的案例,倘若贷款得以全额偿还,那么其家人便可以完成
房屋抵押解除手续,从而保住原有住房。《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