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
报案之后涉及案件得以成功侦破,且
犯罪分子所非法获取的财产并未被其挥霍殆尽,那么此类涉案财物即可通过警方予以追回,然后将其奉还给受骗的
受害人;
然而,若案件未能最终抓获罪犯,又或是受骗所得之资金已完全或部分地耗散于犯罪分子的挥霍之中,则对此类被骗款项的全部
追讨无疑将面临极大挑战。《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
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
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