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的
近亲属包含以下范围:配偶,即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
子女包括婚生和
非婚生子女及养子、继子女等所有亲生或法律承认的所有血缘关系的子女;
父母则是指本人的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
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就是指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以及其长辈;
孙子女、外孙子女即是父亲或母亲的
直系卑属下的代际关系亲属,包括孙子孙女和外孙外孙女两种;
而兄弟姐妹则既可指同胞兄妹,也可以指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妹。《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
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