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从原公司离职之后,关于
养老保险和
医疗保险的问题,您或许需要决定是否对其进行补充缴纳或者续费以继续保障个人权益。
若您在离职之际已经找寻到了新的雇主并获得了接纳,那么为了保持您个人的
医保权益,您可以把所有的医保关系都衔接转至新的工作场所,由新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协助您办理相关手续;
或者,您也可以选择将
退休保险转变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费,非因
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
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