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行为不仅构成侵占罪,也违反了
民法中的
物权关系。
若经双方调解无果,
当事人有权诉诸法院进行维权。
具体而言就是,对于那些擅自将他人委托其代为保管的财物品理据为己有的人,以及将
遗失物或隐藏物违规占为己有的人,一旦他们侵占的财物价值达到了一定的程度(比如,金额较大)并且拒绝归还,那么依法将被判处不同等级的
有期徒刑和罚款。
同样,若其侵占的是他人丢弃的
遗忘物,或者是掩埋于地下的物件,且所涉财物价值达到一定规模(如,金额较大),那么也会依照上述条款进行惩戒。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只有经过被告方主动承认或在法律要求下才能进行审理。
所谓侵占罪,主要是指个人出于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通过不当手段将原本应当
由他人掌握的财物据为己有的
违法行为。
此种
犯罪的行为主体通常为普通人,只要年满16岁且具备
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成为侵占罪的主体。
从主观层面来看,
犯罪嫌疑人必须明确知道属于他人交付给自己管理的财物、遗忘物或
埋藏物,但依然采取
违法手段予以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