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电动车在碰撞到
逆行的行人时非全责情况下,如电动车被认定为
非机动车辆,此案件的责任判定应以各
当事人在
交通事故中的行为所起到的因果影响及各自过失的重大程度来确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
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