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若存在隐匿财产的行为,将会对
财产分割产生直接的影响。
具体而言,当夫妻中的任意一方试图通过隐藏
夫妻共有财产,或
伪造夫妻共有
债务以获取非法利益、占有另一方应得之财产时,将导致在离婚之时对这类
行为人进行适当程度的
处罚,诸如削减其应享有的财产份额,甚至是拒绝其分享任何财产。
而当
离婚程序结束之后,如若另一方逐渐察觉到前配偶存在此类行为,那么他们有权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再次对夫妻合并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