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
安全事故的范畴,主要涵盖了食品污染、食物中毒以及食源性疾病等多种类型的突发事件。
在理解上,所谓的食品安全事故就是指由于食品本身所引发的健康危害或潜在危害的紧急情况。
而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无疑是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