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涉及
欠债不还,这本身属于民事领域的争议,并不会牵涉到
刑事责任追究。
然而,
债权人在启动
法律诉讼程序之后,且当
债务人具备相当的履行法院判决的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义务时,便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指控,即“
拒不执行判决罪”。
关于因欠款服刑者,即便罪犯出狱,他依旧需要维持偿债的法律责任。
坐牢仅属刑事责任,偿还
债务则是
民事责任,二者是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相互之间并不存在影响关系。
因此,服刑仅仅意味着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能豁免其静施民事责任。
一旦出狱并拥有相应的偿付能力,他便必须进一步偿还所
拖欠的债务。
若在最后还款期限内仍未如实还款,倘若借据对此已有详尽的
违约条款刻划,例如
滞纳金等,最终负债人可能不得不承担除了本金和利息之外的更高额的
违约金。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债权人在法院审判结束之后再次向法院提出上诉并指控负债人依然未能按期归还欠款,那么负债人的信誉很可能受到不良影响,进而被纳入所谓的“失信名单”中。
这样的结果将对负债人未来生活中的
银行贷款、出行等日常活动造成极大的困扰。
然而,需要说明的是,纯粹的民间借贷通常情况下不足以达到刑事责任之举,但是,如果负债人拥有
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采用虚构事实或
欺诈手段,以此获取
数额较大的公共或
私人财产,那么就有可能触及诈骗罪,从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于人
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决,具有执行能力而
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罚金的严厉惩罚;
若情节特别恶劣,其
刑罚将升级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辅以罚金的严厉制裁。
而且,若此类
犯罪行为由单位发起,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前述规定对单位进行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
责任人,给予相同程度的惩戒。《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