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水利设施等基建行业中,
农民工面临着被
拖欠工资的困扰。
这种状况主要是由于违反了法定发包、
非法转包、不当串通、
拖欠款项等行为所导致的。
如果您遭受这样的困扰,你应该先向各领域的主管部门的清偿机构提出诉求。
此外,根据项目所在的行政区域,你还可以选择向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在进行现场诉求时,你需要带上的材料有:
本人的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项目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能够证明您在项目中确实工作过的相关
证据。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
雇佣关系,且对发放的
工资款项存在任何异议,那么您应该采取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保障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
(三)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