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丧葬补助待遇。
工作人员因病或者因公殉职后,
丧葬费用将按照死者当月正常收入的三倍发放。
对于已经脱离工作岗位开始享受
退休(离职)待遇的人员,倘若同样因为疾病或者因公殉职,则只要他们在上一年度内为企业退休人员,便能有权领取大约三个月企业平均基本
养老金的丧葬补助。
二、一次性
抚恤金待遇。
工作人员若不幸离世,其
家属将得到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死者当月正常收入的二十倍。
同样,对于已经享受到退休(离职)待遇的人而言,如果他们是以疾病或者因公殉职的情况去世的,那么家属也可以得到相当于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二十倍的一次性抚恤金。
thirdly,
遗属生活
补助金。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作为受害者的个人有多个遗属,所有这些遗属每月的生活补贴总和,都不能超过死者当时的月收入或月基本养老金的数额。《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
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