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
房屋转让程序时,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房产
所有权证书(即
房产证)。
如若房产证不存在或失效,将无法完成相关的转让手续。
在此类情形中,贷款购买的房屋房产证通常以
抵押物的形式交由银行保管。
因此,
离婚分割房屋的一方如果想完成转让程序,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可考虑提前
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以解除银行的
抵押担保,随后持房产证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正式的转移手续;
其次,倘若
当事人因经济状况限制而无法一次性支付所有贷款本息,可以尝试与贷款行进行洽商,变更贷款当事人的身份,
续签新的
住房贷款抵押合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两种方法皆具有较高的操作难度,相对来说,拥有完整房产证的离婚
按揭房
过户要更为便捷易办。
只要遵循正规的
过户流程即可迅速完成整个过程。《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