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死者身亡所引发的
死亡赔偿金并未涵盖
抚养费用项,然而这一条款将为丧失主要经济来源之被
扶养人
类别支付生活所需之费用。
此类生活费用与抚养费用具备同质性特征,亦不妨视作抚养费用的延续和扩大化实施方式。《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
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