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服刑人士所持有的
信用卡发生
逾期现象,他们可向发卡银行详细阐述自身正在服刑的特殊状况,同时提出缓息
挂账的申请,待其刑满出狱后,便可针对
拖欠款项进行偿还。
正所谓事出有因,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定然会基于实际情况审慎斟酌,绝非轻易地予以回绝。
2、对于刑期较长者,他们亦可视情况寻求亲朋好友之帮助来偿清上述逾期
欠款,待自身脱离囹圄之日,再度处理亲友之间的
债务问题便可。
尽管欠款事宜仍未得到解决,但其
债权人已由银行变更为亲朋好友矣,这无疑有利于为还款期限做出实际安排,且避免由于逾期产生额外的利息支出。
3、若信用卡拖欠款项
数额较大,短时间内难以全部付清,此人便可向发卡银行提出延长还款期限及采用分期
付款方式偿还涉案欠款的申请,让亲朋好友定期往该信用卡中存入一定额度的资金以供还款所需。《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