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明确规定,打架致他人遭受轻微
人身伤害,通常情况下将会面临在5日内以下的
拘留处罚。
此外,根据该
法规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如出现以
暴力行为为主体的殴打他人或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将被依法处以5日至10日以下的拘留惩罚,且伴随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情节相对较轻,则可能面临5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若具有如下任何一种特定表现形式的,都将面临处以连续10日至15日的拘留惩罚,同时还须接受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结伙进行群体性殴打和伤害他人的行为;
(二)殴打或伤害残疾人、孕妇及未满14岁的儿童或年满60周岁以上的人员;
(三)多次进行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或是一次性殴打、伤害多名受害者的恶劣行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