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自行车在辅助道路上
逆向行驶而导致的
交通事故,其责任的划分应依据各方
当事人于事故中所存在的不合规举动对整起事件的发生及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力,同时也要考虑各当事人个人过失的严重性。
若为
机动车辆间发生的事故,如其中有一方存有过错且此过错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对此方
责任人便应需负担起整个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
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