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通过
行政复议其实并无任何潜在不利影响,原先所做出的行政决策依然具备
法律效力、得到维持,同时仍然保留着向更高一级法院发起
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复议过程中绝非为了加重申请者的惩罚力度,反倒是为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补救路径而设立的机制。
倘若在复议过程中出现了惩罚加剧的情况,这无疑将被视为一种
违法的举动。《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五条
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予
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
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