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因
盗窃行为被处以七日
拘留并不会留下
案底。
这是因为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紧急措施,旨在针对
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
接着,我们来评析下拘留措施的适用对象范围。
这里所说的现行犯,便是指当前正处在实施
犯罪行为之中的个人;
而重大嫌疑分子则是指已有确凿
证据显示其涉嫌重大
犯罪事实的人。
倘若某嫌疑人有
投案自首等积极的悔罪表现,并主动退还
赃款赃物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人
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便存在着给予该嫌疑人
减轻处罚甚至判处
缓刑的可能性。
此外,对于盗窃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的行为,已经是我国法律规定构成
盗窃罪的重要依据;
同时,盗窃活动的具体情节亦成为定罪
量刑时的重要参考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盗窃
行为人将财物从原所有人手中获取后,无论作何处置(如归于自身所有、赠与他人、交归集体管理,抑或是予以毁损或再次被他人
非法占有),都无法改变其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所有权的本质,因此并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与否及其严重程度。
在此类案件中,行为人只需使财物彻底摆脱原所有人的掌控并实际置于自身的支配之下即可视为
犯罪的既遂状态。
须强调的是,本罪只能由行为人主观上的直接故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