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情况下,
律师服务的费用主要根据案件
诉讼标的额的大小进行核算。
关于涉财类型的收费,当标的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内时,收取的费用为人民币1000至2000元不等;
而当标的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且未达到人民币10万元的区间内,其收费标准依照5%至6%的比例逐步递增;
对于标的额介于人民币10万元和人民币100万元之间的范围,则按约4%至5%的比例逐步上涨。
2.在这样的结算模式下,
当事人必须先行支付现行的
代理费用,即便最终法庭处于
败诉方位置,这笔开支也均不退还给客户。
然而,针对涉及到财产关系
纠纷的法律事务,比如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经过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的充分商议和许可后,就具备了实施风险
代理收费的可能。
此时,风险代理收费的具体金额需要有双方进行协商设定,不过理论上来说,其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所约定的标的额的30%。
3.在这种风险共担的付费方式下,如果法庭最终判定委托方败诉,那么代理费用便无需再行支付。
值得指出的是,以上所提及的所有收费仅限于
律师代理费部分,而在仲裁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例如
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等,无论审判结果如何,皆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79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