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通常情况下,
农村宅基地的
拆迁补偿金额主要依照
房产证所载明的建筑物面积进行估算,然而,为了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特殊环境及实际需求,地方政府需要在遵循大规模的国家级法律
法规基础之上,制定具有符合当地特色且较为灵活的补偿安置政策,以此实现科学理性的
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工作,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广大民众生活水平提升的双重需求。
例如,在部分特定区域,如果
家庭成员的居住用地面积小于人均住房面积的基准线,那么他们将会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待遇,这种情况下,才可能会涉及到户口人数的计算问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第十六至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被征用土地者有权自由选择货币
赔偿或
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如果被征用人选择了后者,负责
房屋征收工作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有责任向其提供相应的房屋用以供其
产权调换,并且负责核算、结算被征用房屋价值与其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再比如,由于旧城区改造工程导致征收私人住宅的情况,被征收人若选择在改造地点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负责提供改造点或邻近区域的房屋,以此供其使用。
因此,房子的拆迁补偿计算,既包括人口信息,也包括
房屋面积等多项关键数据,从而形成一个科学全面的评估体系。
1.在有关
征收拆迁的补偿安置领域,国家法律制度规定了大体框架,确定了大的前进方向;
至于地方政策,则根据本地现状,精准指导,抓住每个细微之处。
因此,在评估拆迁补偿时,我们绝不可只考虑某一方面或者采用过于狭隘僵硬的方法,而需要紧密联系实际情形,充分知晓每个项目和地点的独特性,以进行全面的综合性考虑和计算。
实际上,拆迁补偿的具体计算标准,要根据不同的
拆迁安置项目来进行精细化研究和判断。
此外,是否与户口直接有关联也取决于地方
拆迁政策的瞬息万变。
各个项目的政策各具特色,其补偿依据也会有所区分,不过这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是相对的调整和优化。
2.以过去的征收拆迁经验和实践为例,有些项目是以房产面积为补偿计算的核心要素,对于房产中的户口数并不包含在内。
然而,另有一些回迁安置项目却将户口数量作为安置面积的重要依据。
因此,把户口作为补偿依据更多的是体现在那些设有
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之中。
3.在单独的
房屋拆迁补偿这个分支项目里,同样需要充分考虑多样化的因素。
如城乡
拆迁补偿标准既有相似之处,又有所区分,普通住宅和商业楼宇的
补偿政策差异明显,每个地区的补偿政策也各异。
同时,我们还需对房屋的装修程度以及建成时间进行严谨的评估。
在补偿计算过程中,房屋的面积应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4.在拆迁住宅房屋的情况下,搬迁
补助金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段计算,具体补贴系数视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市政府政策要求而定。
若由拆迁方负责安排车辆进行搬迁,则无需对此额外给予补助。
另外,拆迁部分非住宅房屋时,设备搬迁与安装所需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乘以固定单价计算。
对于无法回复原状继续使用的设备,按其市场价值加上折旧后的
残值计算
补偿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