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未能足额支付员工薪酬福利,员工可依法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倘若因该原因导致
劳动者依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有权向用人单位索求
经济补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来决定。
具体而言,若任职期已达整年,则需支付等同于其本人月度薪资水平之经济补偿;
六个月以上直至满一周年之服务期,将被视为一年份;
然而,若服务时间未达六个月,仅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